根据学院对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工作的总体安排,按照《威廉希尔亚洲》等文件的具体要求,经研究决定,通信工程学院2017届第八学期第三批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期间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进度安排
特别说明:
1)参加本学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必须在本学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,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文档的学生按不及格处理,第一次答辩不及格可以参加二辩。
2)本次毕业设计(论文)不及格的学生下学期须重修毕业设计(论文)。
3) 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经学院答辩委员审查和认定,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; 根据《威廉希尔亚洲》(杭电教[2014]351号)的有关规定, 毕业设计(论文)文字复制比超过50%,其行为直接认定为作弊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4)答辩前各小组至少提前一天到教科办领取答辩材料,并安排答辩组老师提前到实验中心拿答辩实验室钥匙,结束后将钥匙还回实验中心。
二、分组
具体答辩小组名单如下。(该名单为预答辩名单,实际可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为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且毕业设计(论文)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)
三、时间和地点:
请涉及到的实验室的管理员检查好电脑和投影仪,确保答辩正常进行。
如答辩组改变答辩时间,请答辩组组长提前到教科办备案,并做好本组的答辩安排通知工作。
四、答辩组织形式
答辩由各小组组长主持,每名学生总的答辩时间控制 在15-20分钟,答辩期间,各小组组长指派一名教师负责答辩记录。答辩后,各小组给出综合评定成绩,并写出评语,成绩按5级记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 格、不及格。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15% ,成绩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10%。
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论文其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%,学院将会提供文字复制比数据材料给各答辩小组。
所有学生和教师必须参加本组答辩全过程。答辩前请同学准备好10~15分钟的PPT稿,并带好纸质的毕业设计(论文),供答辩小组教师传阅。
五、验收及答辩的具体要求
1、答辩小组对已获得答辩资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验收。验收中,至少要回答以下问题:(1)论文结果有无实物(即硬件要有线路板或软件要有程序)?(2)有无完成任务书规定的所有内容?(3)论文结果是否自己独立完成?有无错误?(4)硬件有无调通?软件程序能否运行?验收结果是否与毕业设计(论文)中的结果一致?验收时间安排在答辩前,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安排。
2、每位学生在毕业论文答辩中需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不少于5个,由答辩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负责提问。
六、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定参考意见
答辩成绩的评定采用答辩小组集中讨论方式确定,也可采用答辩小组成员打百分制后求平均、再量化为五分制的方式来确定。毕业设计(论文)无实物成果的学生成绩不能评为优秀。
成绩由平时成绩、论文评阅成绩 、验收成绩、答辩成绩综合评定。其中:
平时成绩占30%,主要考虑完成预定任务情况、掌握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水平、独立解决问题能力、遵守纪律、出勤情况、工作态度等,由指导教师结合学生自评情况评定;
评阅成绩占20%,由评阅教师确定 ,主要从论文写作水平、文字及图纸质量等方面考察;
验收成绩占20%,由答辩小组根据验收情况(实际完成工作的质与量)确定;
答辩成绩占30%,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时发言与回答问题情况确定。
七、学院答辩委员会
主席:唐向宏
副主席:李光球
委员:潘鹏、李齐良、姚英彪、孙闽红、曾嵘、游林、王海泉、骆懿、陈华华、应娜、胡淼、王秋华、郭春生。
通信工程学院教科办
2017年5月 10日
一、进度安排
时间 | 安排内容 | 负责人 |
6月6日前 | 指导教师将学生毕业论文正文(以“学号-学生姓名-专业名称”命名)发送到教科办邮箱,准备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学术不端检测。 | 指导教师 |
6月7日~6月14日 | 1、进行毕业设计(论文)学术不端检测,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学生不能参加第一次答辩;对需整改论文,视修改情况安排一辨或二辨。 2、需整改的论文整改后于6月13日提交二次检测。 | 指导教师 |
6月9日前 | 1、学生将毕业设计(论文)全套文档(包括任务书、开题报告、外文翻译、文献综述、论文)的纸质版交指导教师。 2、学生同时提交《威廉希尔亚洲》。 3、没有提交毕业论文文档的学生不能参加本次答辩,指导教师将学生名单直接报学院教科办,这部分学生如在二辩前提交毕业论文文档并通过学术不端检测,可参加二辩,否则按不及格处理。 | 指导教师 |
6月10日 | 1、学院教科办公布抽查论文的学生名单,其余学生论文由指导教师自查; 2、指导教师把抽查到的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文档交学院教科办。 | 指导教师 |
6月12日~6月13日 | 1、学院督导小组对抽查的毕业设计(论文)相关文档进行格式检查,并提出修改意见。 2、答辩小组对毕业设计(论文)文档进行互评及成绩评定。 3、学生论文修改。 | 督导小组成员 答辩小组长 |
6月15日前 | 1、学生修改毕业设计(论文)全套文档后交指导教师检查,同时提交《威廉希尔亚洲》。 2、指导教师把已签字的《威廉希尔亚洲》交答辩小组长。 3、答辩小组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教科办。 4、学院教科办公布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学生名单。 | 指导教师 答辩小组长 |
6月16日 | 1、答辩小组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验收和答辩工作(具体验收时间由答辩小组自定),同时给出验收和答辩成绩。 2、答辩小组长把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总评成绩交学院教科办。 | 答辩小组组长 指导教师 |
6月17日~6月19日 | 1、指导老师按照答辩组提出的意见指导学生修改论文文档,确保论文文档符合学校毕业设计规范要求。 2、指导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录入所带学生的毕业设计(论文)总评成绩。 | 学院答辩委员会 指导教师 |
6月20日~6月22日 | 6月20日学院教科办公布毕业设计(论文)二辩学生名单,6月22日答辩小组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的二次答辩工作。 | 指导教师 |
6月16日~放假前 | 指导教师将毕业设计(论文)的最终文档:论文及毕业设计过程材料(共两本)交学院教科办,同时上交电子文档(学术不端检测通过版和最终版两份毕业论文、开题报告、任务书、文献综述、外文翻译(中英文)、软件成果及说明书(如为软件成果)、优秀论文摘要(如为优秀)。 | 指导教师 |
特别说明:
1)参加本学期毕业设计(论文)的学生必须在本学期完成毕业设计(论文)答辩,不能按时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文档的学生按不及格处理,第一次答辩不及格可以参加二辩。
2)本次毕业设计(论文)不及格的学生下学期须重修毕业设计(论文)。
3) 整改后检测仍不通过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经学院答辩委员审查和认定,答辩成绩记为不及格; 根据《威廉希尔亚洲》(杭电教[2014]351号)的有关规定, 毕业设计(论文)文字复制比超过50%,其行为直接认定为作弊,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。
4)答辩前各小组至少提前一天到教科办领取答辩材料,并安排答辩组老师提前到实验中心拿答辩实验室钥匙,结束后将钥匙还回实验中心。
二、分组
具体答辩小组名单如下。(该名单为预答辩名单,实际可参加答辩的学生名单为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且毕业设计(论文)通过学术不端检测的学生)
组长:汪立新 | 许方敏 刘晴 刘兆霆 周争 黄怡 | |||||
汪立新 | 苗嘉麟 | |||||
许方敏 | 潘伟 | |||||
刘晴 | 李希颖 | 胡豪俊 | ||||
刘兆霆 | 张海东 |
请涉及到的实验室的管理员检查好电脑和投影仪,确保答辩正常进行。
组号 | 组长 | 时间 地点 |
一 | 汪立新 | 6月16日(周五)下午13:30 通信网络实验室(1-108) |
四、答辩组织形式
答辩由各小组组长主持,每名学生总的答辩时间控制 在15-20分钟,答辩期间,各小组组长指派一名教师负责答辩记录。答辩后,各小组给出综合评定成绩,并写出评语,成绩按5级记分制: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 格、不及格。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不超过15% ,成绩为及格和不及格的学生不低于10%。
成绩评定为优秀的论文其文字复制比不得超过20%,学院将会提供文字复制比数据材料给各答辩小组。
所有学生和教师必须参加本组答辩全过程。答辩前请同学准备好10~15分钟的PPT稿,并带好纸质的毕业设计(论文),供答辩小组教师传阅。
五、验收及答辩的具体要求
1、答辩小组对已获得答辩资格的毕业设计(论文)进行验收。验收中,至少要回答以下问题:(1)论文结果有无实物(即硬件要有线路板或软件要有程序)?(2)有无完成任务书规定的所有内容?(3)论文结果是否自己独立完成?有无错误?(4)硬件有无调通?软件程序能否运行?验收结果是否与毕业设计(论文)中的结果一致?验收时间安排在答辩前,具体时间由各小组安排。
2、每位学生在毕业论文答辩中需回答答辩小组提出的问题不少于5个,由答辩小组成员和指导教师负责提问。
六、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定参考意见
答辩成绩的评定采用答辩小组集中讨论方式确定,也可采用答辩小组成员打百分制后求平均、再量化为五分制的方式来确定。毕业设计(论文)无实物成果的学生成绩不能评为优秀。
成绩由平时成绩、论文评阅成绩 、验收成绩、答辩成绩综合评定。其中:
平时成绩占30%,主要考虑完成预定任务情况、掌握基础理论及专业知识水平、独立解决问题能力、遵守纪律、出勤情况、工作态度等,由指导教师结合学生自评情况评定;
评阅成绩占20%,由评阅教师确定 ,主要从论文写作水平、文字及图纸质量等方面考察;
验收成绩占20%,由答辩小组根据验收情况(实际完成工作的质与量)确定;
答辩成绩占30%,由答辩小组根据学生答辩时发言与回答问题情况确定。
七、学院答辩委员会
主席:唐向宏
副主席:李光球
委员:潘鹏、李齐良、姚英彪、孙闽红、曾嵘、游林、王海泉、骆懿、陈华华、应娜、胡淼、王秋华、郭春生。
通信工程学院教科办
2017年5月 10日